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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届江苏省国际象棋公开赛规程

2010年7月28日 admin 发表评论 阅读评论

一、主办单位: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

二、承办单位:江阴市

三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
时间:2010年10月3日-5日 地点:江阴市

四、参赛单位:江苏省各市学校、俱乐部和训练点。

五、参赛办法:

1、以学校、俱乐部和训练点为单位,每队报一名领队、一名教练,运动员人数不限。

2、年龄分组规定要求

a、成年组;1994年12月31日前出生  d、儿童乙组:2001—2002年出生

b、少年组:1995—1998年出生;  e、幼儿甲组:2003年出生;

c、儿童甲组:1999—2000年出生;  f、幼儿乙组:2004年以后出生。

六、竞赛办法:

1、成年组男女混合编组进行个人赛,其余各组分别进行男、女个人赛。除成年组外各组设团体奖。

2、根据参赛人数决定比赛赛制和轮次。少于4人参赛的组别男、女两组合并比赛,分别录取名次。

3、儿童甲组以上组采用30分钟包干,每步棋加15秒用时制。儿童乙组以下组根据赛程临时加钟限时。

4、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《国际象棋竞赛规则》。

七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
1、男、女各组分别录取前八名,不足八人的组别递减一名。

2、团体奖录取前六名。各组设团体奖杯一座。团体由成绩最好的两男一女组成,计算名次分总和,少者列前,若相同看个人最高名次而定,人数不足的不计团体总分。

3、根据国家体育总局颁发的《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》申报运动员技术等级。根据江苏省棋类协会的业余等级条例,颁发极位证书。

4、成年组设立奖金。

八、报名与报到:

1、各单位于9月10日前将报名单一式两份分别寄江苏棋院(南京五台山1-6号,邮编:210029;电话:025-51888638,传真:025-51888635)和赛区体育局。

2、逾期报名或参赛人员有变动,如弃权、换人等,需经举办单位批准,并收取变更费每人30元。

九、经费:

1、各参赛队往返旅费、伙食费、住宿费自理,食宿由承办单位安排。

2、竞赛、裁判。奖励等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。

十、裁判长、编排长和仲裁委员会由江苏省体育局指派,裁判员由承办单位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安排。

十一、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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